來源:發(fā)布日期:2014-11-13 17:14:15
2012年,經(jīng)中央批準,全國評比達標表彰工作協(xié)調小組批復公安部同意設立119消防獎,作為主要面向社會的全國消防工作獎項,每兩年一次,表彰在滅火應急救援、消防志愿服務、消防宣傳教育培訓、消防科研和落實消防工作責任制等方面作出重要貢獻的集體和個人,我國境內的各類單位、社會組織和中國公民均可參與評選。公安部專門制訂《119消防獎評選表彰實施辦法》,于當年舉辦了首屆表彰活動,授予41個社會單位和56名個人首屆全國119消防獎,并分別頒發(fā)獎匾、獎章和證書。
全國119消防獎,是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、中央政治委書記孟建柱同志的高度重視和直接關心下設立的。2011年“119”消防日期間,公安部召開熱心消防公益事業(yè)暨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建設先進集體先進個人座談會,時任國務委員、公安部部長的孟建柱同志就大力推進消防工作社會化、進一步提升全社會防控火災的能力和水平提出了要求。此后,在中央和國務院有關部門的大力支持下,在全國大量減少評比達標表彰活動的大背景下,中央批準設立了全國119消防獎。
119消防獎的地位類似于全國“五一勞動獎章”、“三八紅旗手”和“五四青年獎”,是消防工作領域面向社會的最高獎項,是推動消防工作社會化的一項重大創(chuàng)新舉措,有利于充分發(fā)揮典型模范的引領作用,進一步激發(fā)社會組織和個人參與消防工作的積極性,夯實火災防控的基層基礎工作,不斷提高全社會防控火災能力和水平,對于加快構建“政府統(tǒng)一領導、部門依法監(jiān)管、單位全面負責、公民積極參與”的社會化消防工作格局,促進消防事業(yè)發(fā)展、推進“全民消防”建設具有里程碑意義。
日前,公安部下發(fā)第二屆119消防獎評選表彰活動通知,要求各地面向基層和工作一線,突出消防工作的社會公益屬性,廣泛發(fā)動社會單位和鄉(xiāng)鎮(zhèn)政府、街道辦事處民主推薦候選對象,嚴格按照評選條件和“兩審三公示”的程序,堅持公開、公平、公正原則,自下而上、逐級推薦、差額評選,確保推薦候選對象的先進性、典型性和代表性。公安部將從各地申報的候選對象優(yōu)中選優(yōu)、嚴格審查,并在主要媒體對擬表彰對象進行公示,廣泛宣傳先進集體、先進個人的感人事跡和優(yōu)秀品質,大力弘揚熱心消防公益事業(yè)的高尚行為,鼓勵引導社會各界人士投身消防公益事業(yè),切實增強群眾參與消防工作的積極性,努力營造“全民消防、生命至上”的良好社會氛圍,為促進社會和諧穩(wěn)定創(chuàng)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(huán)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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